2020年3月10日,他们一纸诉状,将碾压儿子的三名机动车驾驶员告上法庭,要求他们为儿子的死负责,承担114万多元的赔偿金。
5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法庭上,三名被告各执一词,均否认自己对这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
第一被告谢某友称,他开车经过前,周某已经倒在地上,生死未卜。他只轧到了电动车,根本没轧到周某。
“我看到他,人睡在地上,电动车睡在地上,我第一脚踩刹车,打了一把方向,压到他电瓶车上,我靠边停车。怎么躺在地上没动呢?想去看看那个死者有没有死,还没走到跟前的时候,大货车就过来了。”
谢某友称,当时他看到大货车直接从周某身上碾压过去,并当场驶离。
而第二被告大货车司机则认为,当时天太黑,桥面没有路灯,他以为碾压到了物体,所以直接离开,不是故意逃逸。
另外,大货车司机认为,周某死亡是第一辆轿车造成的,而且第一辆轿车的司机谢某友并没有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进行提醒后来车辆,所以应该负全部责任。
对大货车司机的说法,谢某友不能接受,“打过报警电话后,把手机的电筒打开,朝后面甩,让人知道这边有事故。就在这个中间,那个大货车就过来了,事故发生3分钟左右,大货车就过来了。”
大货车呼啸而去后,第三被告谢某强也驾车开了过来,“我到达现场的时候,讲个难听话,死者什么都没有了。我虽然是路过,作为一个驾驶员,我立马打了双跳,靠边停车了。”
谢某强称,作为经过的第三辆车的车主,更不该承担任何责任。
法庭上,三被告均否认自己有责任。那么事发当晚,三辆车到底有没有碾压到周某?周某的死亡原因到底是什么?
1月9日,司法鉴定部门,在三辆车的车轮上,均检出了死者周某的人体组织,认定三辆车均碾压了周某。
1月17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结论认为,死者周某虽经三辆车碾压而亡,但他倒地的原因及致死原因无法查清,死亡原因无法判定。
原被告双方均有责
死者饮酒上路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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