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法治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委讲师团经常性宣讲内容。要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人的重要功能,一切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都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措施,传递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新闻媒体要发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日常形势宣传、成就宣传、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断巩固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思想舆论。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优势,扩大法治文化宣传的覆盖面。加强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的法治专栏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丰富法治文化内容,增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使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和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深入实施昆明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努力形成中华儿女互有责任的良好风尚。广泛开展云岭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使之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源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融为一体,在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中融入法治文化内容,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建设法治文化宣传园地。把法治文化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七、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党委宣传、政法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职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全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保障,加大考核评价。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培育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组织法治文化建设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把好方向、鼓励探索、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加强理论研究,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依法治市考评。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迟缓、问题较多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三)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增强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按照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的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加大培养造就熟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的力度,注重加强完善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使用长效机制。
(四)坚持改革创新。按照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的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执法、司法的渠道和方式,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创新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依靠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良法善治,开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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