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经济网|项目投资,财经资讯,互联网金融,中国权威经济新闻网站网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招商加盟 民生新闻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军事新闻 体育新闻
区 块 链 名人动态
时事观察 女性富豪
法治生活 男性富豪
大型活动 食品安全 生态环保
贵 金 属 房产商情 财经在线
娱乐资讯 旅游天下 科技之窗
文化名人 文化产业
中华情缘 书画收藏
报料投稿 查询系统
今天: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房产商情 >

国土部门将设立土地纠纷调解组

时间: 2013-01-28 23:10 作者:消息 来源:网络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等16家单位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并纳入同级大调解工作平台。

 

住建部门联络员制度调解拆迁纠纷

意见指出,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大调解工作平台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因势利导,就近受理及时调解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大调解工作平台,建立日常工作联系网络和联络员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调解因城市房屋拆迁、建筑施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发生大纠纷 一票否决责任人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是大调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领导不重视,调解不力,发生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重大矛盾纠纷的地方和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直至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威展小王)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机构介绍 | 报社动态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查询系统
Copyright©2014 http://w.yilonggp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经济网|项目投资,财经资讯,互联网金融,中国权威经济新闻网站 企业信息
QQ:501734467